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5/11/03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新眼光首頁 線上聖經閱讀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15年 11月 0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點亮生命的光

參考經文:《 詩篇94篇》

上帝造了我們的耳朵,難道祂不能聽?上帝造了我們的眼睛,難道祂不能看嗎?(詩篇94篇9節)

台灣伊甸盲人喜樂合唱團成員林德昌,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因一場高燒導致視神經受損,逐漸失去視力;後來,一場失敗的手術,讓恢復視力的希望完全破滅!雖然,他在啟明學校學會了點字、用盲杖行走,也培養了音樂的興趣,但是想到出社會以後,一個視障者的路難道只能一生成為按摩師或算命師?就在他感到焦慮、徬徨、無助,想要放棄而自我走上絕路之際,他聽到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創辦人劉俠女士「殘而不廢」的見證:「今天我要以歌,以藝、以才華、以歡笑告訴世人,即使在看不見的時候,仍然有光、有愛、有歌,因為我們心中點亮一盞生命的光。」這樣的見證感動激勵他,讓他再度燃起生命的希望。

在暗無天日、充滿絕望的世界中,上帝的愛開啟了林德昌的心靈,為他點亮了生命的光,於是他決定信而歸主,並將生命的主權交給上帝,一生跟隨主的道路。不只如此,1985年,他和一群視障按摩師放棄穩定的工作,全心投入「伊甸盲人喜樂合唱團」,要透過詩歌高唱:「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並用歌聲見證,在上帝奇妙恩典的光中,上帝如何成為他們的眼睛和耳朵。

詩篇94篇9節說:「上帝造了我們的耳朵,難道祂不能聽?上帝造了我們的眼睛,難道祂不能看嗎?」這句話,對於一個視障者而言,面對上帝造了他「眼睛」,卻不能發揮「看見」的功能,他自己或旁觀者遇到「視障者」,就會充滿疑惑的問耶穌說:「這個生來就失明,是誰的罪造成的?是他自己的罪或是他父母的罪呢?」耶穌說:「他的失明跟他自己或他父母的罪沒有關係,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作為。」(約翰福音9章2~3節)

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1章27~28節),不只是要領受祂的祝福,更要祂的兒女成為別人的祝福。耶穌:「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約翰福音8章12節)伊甸盲人喜樂合唱團的成員,雖然身體上是視障者,但是耶穌的愛點亮了他們生命,讓他們願意透過詩歌,見證耶穌就是生命的光。



默想:

耶穌基督已為我們點亮生命的光,成為光明之子,在事奉主的道路上,我是否活在光中,並且願意為光作見證,彰顯上帝的榮耀?

祈禱:

主啊!祢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懇求祢帶領我,趁著白日,多做主工,並在黑暗的角落,為祢點亮生命之光。靠主名求,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10647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2010 © www.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