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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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6月 2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以愛相繫

參考經文:《 加拉太書6章1~10節》

弟兄姊妹們,如果有人偶然犯了過錯,你們這些屬靈的人就要用溫和的方法糾正他。你們自己也要小心,免得也受引誘。(加拉太書6章1節)

教會是一群受呼召的人,聚集一起敬拜神的團契。所以在群體關係中相互支持與守望,實踐基督要求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群體生活中發現有弟兄姊妹非故意犯罪,一時的軟弱,行為錯誤的人,要用溫和的方法糾正他。而且自己也要小心,免得也受引誘。

愛的行動就是甘心擔彼此重擔,而不是出於任何功利或功德考量。由於愛,我們面對被過犯所勝的人,並非以審判官的態度看待他們,而是用謙虛溫和的方法,帶著上帝的恩典幫助他修復醫治及矯正,猶如漁網破了,一起來補綴,以便將來可再使用;或如醫生般幫助,將折斷的骨頭重新接合,使之癒合起來。所謂「溫和」,是指沒有驕傲的態度。對待那些犯錯的人,一再勸勉,希望能挽回他們能改正過來,以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然而,當看到別人犯了過錯時,使徒保羅提醒我們在別人跌倒的事上,也要謹慎自己多加小心,因為我們也可能一時失察跌倒了。就像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所以,誰自以為站得穩,誰就該小心,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10章12節)他人犯了罪,我們要有前車之鑑的警醒,以免自己也失足。回過頭來說,如果我們知道自己也有可能會犯別人所犯的罪,這樣在審理別人失足犯罪時,自己就會用比較同理心的溫和態度看待和處置。不應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滅,更不可落井下石。

由於愛,我們會諒解他人的處境,同情他人的遭遇,而不會以為自己高人一等,認為自己絕不會犯上他人的錯誤;由於愛,我們甘願承擔自己的擔子,約束自己的行為,免得陷入試探,成為別人的負擔。保羅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要承擔自己的擔子,又要互相擔當彼此的重擔。我們的確是要承擔自己的責任,但另一方面,也要在別人的重擔上盡一份責任──彼此分擔。就是將別人犯罪所帶來的罪罰苦果,也扛起來放在自己的肩頭上一併承擔。不是如他者般一昧責罵,增加更大的重擔於犯錯誤的人身上,用愛心陪伴人一起面對和處置,因為犯錯所帶來的痛苦,提供建設性的指正,才是一種真誠之愛的表現!即使只是一部分,也可以減輕犯罪者的負擔,助其回歸正軌重新做人。這樣的行動就是在成全基督的命令。



默想:

人很容易原諒自己,卻苛待他人。我是否將失足的責任推卸給別人,認為是他人的錯誤、引誘呢?我的信仰行為是否只停留在獨善其身?

祈禱:

親愛的主,祢已經為罪人獻上自己的生命帶來救贖。我願意學習祢的樣式,在弟兄姊妹被試探所勝時,以愛相繫,以行動分擔,重新得著新生命,過新生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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