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每日新眼光》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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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09月 0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將當獻的歸給主

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22章16~31節》

要拿你初收的產物,五穀、酒,和油,在該獻的時候獻給我。(出埃及記22章29節)

某教會有位寡婦,丈夫死後,帶著一對兒女投靠娘家,平時靠打零工維生。沒有固定收入的她如何奉獻呢?就是以每天工資的十分之一,若沒有工作,就無收入,也就沒奉獻。她說:「上主知道。」

今天的經文指出,「要拿你初收的產物,五穀、酒,和油,在該獻的時候獻給我。」我們不只要把當獻的歸給主,也要將最好的給祂。什麼是最好的?就是初熟的五穀新酒。早期農業社會,會透過歲時祭儀向神靈祈福。如,在播種季,會先由祭司舉行祭祀,才把種子分送人到田裡播種;收割時,初熟果子也要請祭司先收割,這麼做是為了得到神靈祝福。但這種宗教儀式,只是停留在祈福,而沒有進一步「當將獻的歸給主。」

瑪拉基書3章10節對奉獻有清楚教導:「你們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數送到聖殿,使聖殿裡有豐富的食物。我是上主──萬軍的統帥;試試我,你們就會看見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各樣好東西豐豐富富地傾倒給你們。」很多基督徒會誠實奉獻當獻的,有些人則會先看口袋有多少,才決定奉獻多少。其實,上主並不在乎金錢多寡,而在乎誠實的心。路加福音21章1~4節記載,一位窮寡婦奉獻2個小錢,到底有多小?當時的2個小錢,約一個廉價工人的半天工錢,只能供人吃1餐。寡婦把養生的錢奉獻出去,也顯示其信心。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願我們每個人積財寶在天,把當獻的歸給主。



默想:

主曾教導:「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獻心比獻金重要。

祈禱:

主啊!求祢教導我,在奉獻上懂得數算祢的恩典,把當獻的分別為聖歸給祢,向祢獻上感恩。也求祢幫助我,在人際關係上照著祢所喜愛的與人尋求和睦,因為這是祢召我們的目的。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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