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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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08月 3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虧損與顧念

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22章1~15節》

如果有人偷了一頭牛或一隻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必須拿5牛賠1牛,4羊賠1羊。(出埃及記22章1節)

某牧師在一次主日學結束後,發現獻金不見了。牧師察覺一個女孩眼神閃爍,為了顧及其自尊,沒有直接問她,而是帶她到講台前,對她說:「妳知道上帝是無所不在,雖然沒有人看見我們所做的,但上帝都看見,我們逃不過祂的眼。」牧師講完,就帶她一起禱告說:「主啊!祢是無所不在,祢知道誰拿了錢,求祢讓我們誠實的交給祢,相信祢必饒恕我們。」結果,小女孩一副要哭的樣子,坦承說:「是我,求求你不要告訴我媽媽。」

今天的經文提到許多賠償的條例。上主頒布這些,不是要人看重刑罰,而是叫人看見犯罪必受虧損。例如,偷別人的牲畜,必須加倍賠償;若得罪別人,也要賠償和道歉。偷了東西,即使沒被人察覺,上主仍知道,有一天人終究要面對上主並向祂交待。虧損的另一個意涵是,只顧自己,不顧別人。透過糾正過錯(加倍賠償或道歉)以示改過自新,可以:1.減輕你加給別人的痛苦;2.使別人願意饒恕你;3.使你三思後行,不會再犯。上主透過這些日常生活的律法,使人民一心一意仰望祂。

箴言13章20節說:「跟明智人同行,就有智慧;跟愚昧人作伴,必受連累。」那麼,誰是有智慧的人呢?就是「敬畏上主」的人。腓立比書2章4節說:「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願我們以敬畏上主的心,來面對日常生活,在顧念自己的同時,也要顧念別人的利益。就像上述的小孩,若能敬畏上主,就要在祂面前坦承錯誤,誠實改過。



默想:

基督徒當知道,無論在金錢和人情上,欠人多少,就是欠上帝多少,因為祂說:「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祂,並愛人如同自己。」

祈禱:

主上帝!懇求祢將祢的愛澆灌在我心,讓我懂得不能單顧自己,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懇求祢教導我。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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