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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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12月 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存留到永遠

參考經文:《 詩篇112篇》

義人的後裔一定蒙福;他的子孫在地上總會強盛。(詩篇112篇2節)

奇美創辦人許文龍曾在一場演講時表示,他三個子女現在還不知道,老爸到底會不會留財產給他們?他說:「我錢很多,留一些給子女,到底要留多少?」這個問題對他來說,遠比經營事業還困難。蟬聯多年財經雜誌《富比世》全球首富的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也曾公開說:「再富,也不能富孩子。我不會將所有財產留給自己的繼承人,因為這樣對他們沒有一點好處。」因此,他早在1999年就宣布,他和妻子留給孩子的遺產將不會超過1億美元。或許1億美金對我們來說是天文數字,對比爾‧蓋茲而言卻是九牛一毛。這些白手起家的富豪們,深知徒留金錢給孩子,只會使孩子墮落、不長進,反而害了孩子無法適性發展他的長才。

那麼,我們該存留什麼給孩子呢?從聖經中,我們知道亞伯蘭受上帝選召離開本家本族,按著上帝所應許他的呼召之地前去,上帝將他易名為亞伯拉罕,立他為多國之父,應許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君王從其而出,全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也必做他們的上帝到永遠。亞伯拉罕留給後代祝福是世界的財富無可比擬,也是永遠存留的。

今天的詩篇指出:「敬畏耶和華,甚喜愛祂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他家中有貨物,有錢財;他的公義存到永遠。」(1~3節,和合本) 「存留」在古希臘文中,是「在某一時段,跟某人逗留在一個地方」;從象徵意義來看,這個字可指「持定協議」,在上帝而言,是指永存,即不可毀壞的基業,直到永生。

林肯總統6歲時就喪母,母親留給他唯一的財富就是一本聖經,而聖經的真義陶塑林肯的一生,他不僅光耀門楣,眾人也因他蒙福。彼得後書1章3節說:「上帝的神能已經把我們過敬虔生活所需的一切給了我們;這恩賜是藉著認識那位呼召我們來分享祂自己的榮耀和善德的上帝而得的。」或許,在教養過程中是辛苦的、甚至是無奈的,然而我們所付出都將成為孩子的資產,甚至在他們的人生中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我們可以給予孩子最棒的自己,就是現在的你。因為上帝已將一切關乎生命與虔敬的事賜給我們,這個時候就是活出基督形像最好的時刻!



默想:

我們辛苦努力打拚,到底想留下什麼給後代?

祈禱:

主啊!我知道我的所言所行對我的後代或周遭的人有極大的影響力,求祢讓我謹慎言行,不得罪祢,用生命來影響生命,榮耀祢的名。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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