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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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06月 2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使命

參考經文:《 哥林多前書9章1~18節》

9:1 我不是自由的人嗎?我不是使徒嗎?我沒有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為主工作所結的果實嗎? 2 儘管別人不把我當作使徒,你們總會把我當作使徒!因為你們成為主的信徒這一事實正是我作使徒的證據。 3 人家批評我的時候,我就這樣辯護: 4 難道我沒有權利靠傳福音吃飯嗎? 5 難道我不能像其他的使徒,像主的兄弟,像彼得一樣,帶著信主的妻子一起旅行嗎? 6 難道說只有巴拿巴和我非得為自己的衣食工作不可嗎? 7 有誰當兵而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而不吃自己園裏出產的葡萄呢?有誰牧養羊群而不喝自己羊群的奶呢? 8 我所說的不必只限於日常的例子,法律不也這樣說嗎? 9 摩西的法律規定:「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上帝所關心的難道是牛嗎? 10 他說這話不就是為著我們說的嗎?當然這是為我們寫的!因為耕種的跟收割的出去工作,都盼望分到他們所應得的榖物。 11 我們在你們當中撒了屬靈的種子,就算是從你們得到物質上的供給,這算過份嗎? 12 如果別人有權利這樣期待你們,我們不是更有這樣的權利嗎?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利用過這種權利,反而忍受一切,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13 你們當然知道,在聖殿裏供職的人從聖殿得到食物;在祭壇邊侍候的人也分到壇上的祭物。 14 同樣,主也這樣吩咐: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 15 但是,我並沒有利用過這些權利;我現在寫這些也不是為著爭取這種權利。我寧死也不願使我所誇耀的落空! 16 我沒有理由為著傳福音而誇口;我不過是奉命去傳的。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 17 如果我傳福音是出於自願,我就可以獲得報酬;但是,上帝既然把這任務交給我,我就認為這是一種責任。 18 那麼,我所得的報酬是甚麼呢?就是我有傳福音而不叫人花錢的榮幸,就是說不享受傳福音應得的權利。

在哥林多前書9章,保羅繼續談論之前關於基督徒信仰自由的教導。知識豐富的人運用自由去吃那祭過偶像的肉,沒有考慮其他信徒在信仰認知上與他們的差異,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得罪了基督。保羅以自身為例,強調自己的使徒身分來自上帝的揀選,是從罪惡的當中被耶穌基督拯救釋放的自由人。他本可運用許多特權,可是他為了避免成為別人的絆腳石,而放棄那些特權。

保羅從傳福音者接受信徒提供物質生活養生開始說起,用實例來表明,工人做工得代價是應該的。這些生活實例就是,當兵者理當得糧餉、栽種葡萄者吃自己園裡出產的葡萄、牧養羊群者喝羊群的奶、在聖殿裡供職的人從聖殿得到食物、在祭壇邊侍候的人也分到壇上的祭物。同樣,主也這樣吩咐: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但是,保羅表示他從來沒有使用過這些權利,接受教會提供生活的需要,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從保羅的分享來看,每個基督徒都有使用自由的權利,但是得很小心地運用,不要為了享有自己的自由,而妨礙了福音的推展。對保羅來說,傳福音是出自心甘情願,歡歡喜喜地傳,因此,傳福音會得到報酬。這種報酬就是,有傳福音而不叫人花錢的榮幸,也就是說不爭取享受傳福音應得的權利。

對於專職於傳福音事工者,理當靠著福音來養生,這是無庸置疑的。擁有更舒適的居住環境、生活便利、薪俸福利、良好的子女教育學區、教會規模,對現代人來說,都是會去考量的生活素質。至於要到哪一層次才是滿足點,則見仁見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台灣有1200多間教會,幾乎分布在全台各地方,從都市到偏鄉、從山上到海濱,教會規模有多達千人聚會者,也有個位數者,傳道人的薪資謝禮大多因著教會能力不一而足。然而,我們看到150多年來,許多傳道人堅守崗位,特別是在窮鄉僻壤者,真的讓人敬佩。他們所能獲得的報賞,若以物質來論,實在很微少。然而,當他們委身傳福音,而使周遭人們生命獲得耶穌基督救恩的福分和永生,那種得著生命的喜悅,必定是使他們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傳道者領受呼召,耕耘上帝所交託的禾場,持續保持獻身的使命感,正是上帝恩典的報酬。



默想:

蒙召傳福音是使命,也是責任的賦予。

祈禱:

賜恩典的主,感謝祢呼召許多祢的僕人,在各地方宣揚祢的救恩。願祢親自恩待他們,加增得救的人,成為他們服事的報酬。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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