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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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2月 1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十分之一聖化歸主

參考經文:《 利未記27章26~34節》

頭胎的牲畜,無論是牛或羊,已經歸屬上主,所以人不可再把牠當自願祭獻上。(利未記27章26節)

在近東背景,十分之一是向君王繳納的稅項。經文說到,頭生的牲畜和土產的十分之一都是無條件獻給上主之物。瑪拉基書亦提到,十分之一是當獻的。既是當獻的,就算不得奉獻。以色列人的甘心奉獻,是十分之一外再取出交給祭司才算。這與前述的特別許願是不同的,即不可將當獻之物重複計算。

十分之一的奉獻雖是律法上的要求,人仍要誠心、樂意獻上。到底規定或律法對恩典時代的人而言,要如何看待?上帝那麼缺用嗎?

首先,就如加拉太書3章23~25節教導的,當我們靈命尚未成熟時,律法看守著我們,律法成為我們的監護人,指引我們歸向基督。每當我們獻十分之一,就是再次肯定表達我們相信所擁有的一切東西都是從上帝而來的,直到我們的生命成熟,毫無疑惑、困難地全然獻給主。

再來,我們奉獻十分之一,不是因為上帝有缺乏,需要我們的十分之一。相反地,奉獻是治療我們貪心的方法。這個世界不斷灌輸我們要盡所能的為自己爭取一切,告訴我們:「你若不為自己預備,就沒人會為你預備了。」事實上,當我們樂意奉獻時,就從物質主義的陷阱中得釋放,相信上帝會供應。

最後,十分之一的奉獻是領受祝福的法則。哥林多後書9章7節說:「每一個人都應該按照自己的心願捐助,不猶豫,不勉強,因為上帝喜愛樂意奉獻的人。」我們奉獻,除了表達對上帝的愛和感恩,也在於對上帝的信心,相信一切都是上帝賞賜的,我所有的都來自上帝,我願一生全然歸祂為聖。



默想:

如果我連十分一都做不到,要如何說全然為主呢?

祈禱:

主啊!雖然我不喜歡被規定,但充滿罪性的我,真的需要有可見的規矩幫助我走在祢喜悅的道路。謝謝祢用各種方法幫助我學習祢的道路。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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