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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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8月 2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生命的可貴

參考經文:《 申命記19章1~14節》

你們要這樣做,使無辜的人不必死;你們也不必在上主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承擔無辜者被殺的血債。(申命記19章10節)

「庇護城」或者說「逃城」,是舊約時代很特別的設計,重點是讓「過失殺人者」或「無犯意者」能免於一死;畢竟不小心而致他人於死,是很可能發生的事。若因過失殺人卻遭人尋仇而死,那就白白失去一條寶貴生命了。

若說應許之地象徵恩典的賜予,那麼庇護城則象徵恩典的保障。有人說,「殺人者,一命還一命」;但如果這麼做,只是表面的公平,不是真的正義。上帝是看人心的神,上帝的公平正義也包含人的動機。就如經文中所舉的例子,若一個人伐木時斧頭脫了把,斧頭飛落他人身上以致於死,難道這人也要被砍死嗎?不,這過失殺人者可以逃到庇護城。可見,庇護城的設立並非不看重生命,反而是看重生命才設立,避免不該死的人因此而死。

近幾年,台灣一直有民間團體在推動「廢除死刑」,正是為了避免不該死的人卻死了的憾事發生。「罪有應得」是台灣人很深化的觀念,但是否一定要處死刑,才能讓死者瞑目?當然不是。因為死刑的執行,也可能讓「冤獄」產生;其他冤獄都還有機會平反,只有「死刑」一執行,一切都無法挽回。因此,怎樣不流無辜人的血,或因看重人命的可貴,讓人有機會活下去,正是當前司法要面對的課題。犯罪者的確要面對罪責,但司法也應該讓罪不致死的人,避免「誤判」而失去生命。

看重生命與慈悲恩典是上主設立庇護城的重點,不論我們贊成廢除死刑與否,都要看見上主的慈悲憐憫,祂看重祂所創造的每個生命。



默想:

我們怎樣看待「無心之過」?若它引起重大傷害,我們又如何面對?

祈禱:

親愛的上主,祢設立庇護城,讓我們看見祢的恩典與慈愛,願意給人重新悔改的機會,求祢也讓我們重新思考「罪」與「生命」,不急著向犯錯的人丟擲定罪的石頭。奉主耶穌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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