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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8月 2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申命記21章18~23節》
若有人有頑劣忤逆的兒子,雖然屢次懲戒,他仍然不服從父母,父母就要帶他到本城長老們面前接受審判。(申命記21章18~19節)
默想:
我的父母如何管教我?我又如何依照基督信仰精神管教自己的兒女?
祈禱:
感謝上帝,讓我明白祢訂下律法誡命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箴言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希伯來書也說:「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求祢幫助我們既受教也懂得管教。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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