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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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2月 2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作稱職的父母

參考經文:《 列王紀下23章31節~24章7節》

約哈斯仿效他祖先的壞榜樣,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列王紀下23章32節)

「約哈斯23歲的時候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統治了3個月。他的母親叫哈慕她,是立拿城葉利米的女兒。」(列王紀下23章31節)「約雅敬25歲的時候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統治了11年。他的母親叫西布大,是魯瑪城比大雅的女兒。」(列王紀下23章36節)兩段經文都接續描述「約哈斯/約雅敬仿效他祖先的壞榜樣,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諸如此類的敘述模式,一再出現於聖經歷史的記載,為什麼經文中會特別提到王的母親呢?似乎這與母親的宗教信仰教育有很大關係。當然,教育兒女並非只是母親一人的責任;儘管兒女的幼童時期最常在一起的大部分是母親。但正因享有這樣的特權,父母更該用心培育兒女。

2015年8月出了一本新書《未來在等待的教育》,作者巴默爾(Parker J. Palmer)是位美國知名的教育學者。他大力提倡「靈性是教育的泉源」、「教育的目的是創造一處可以實踐真理的平台」,這樣的觀念為教育界注入了一股新的氣象,並引起教育人士的關注與迴響。當知識掛帥、成績取勝的主流教育價值觀已經無法解決當前社會混亂、道德低落問題時,該是再次回到聖經,以真理作為素材來教養兒女的時候了。不少父母只著重孩子在功課上能有卓越的成績,或在才藝上有出色的表現,卻忽略了教導孩子「如何做人」的功課。我們到底想要教出什麼樣的孩子?而優秀的定義又是什麼?關鍵還是掌握在父母身上。

獲得美國品格教育聯盟(CEP)最高榮譽終身成就獎的伍爾本博士(Dr. Hal Urban),分享了一篇文章提醒「好父母要教孩子的10件事」:

1.示範希望在孩子身上看到的行為,凡事以身作則。2.盡量與孩子們進行有意義的交談。3.孩子們做錯事,要用柔和、有建設性的方式指正。4.孩子們做對、做好時,要加以讚美。5.教導孩子美好人生的根基在於好的品格,包括:恩慈、誠實、工作倫理、負責、自制、堅毅、憐憫、勇氣、謙卑、喜樂。6.告訴孩子人生的黃金律:人種什麼就收什麼。7.教孩子誠實。8.教導孩子做正確的選擇,尤其選擇在心裡放什麼東西。9.教導孩子懂得好好照顧身體。10.教導孩子如何運用金錢,其中包括穩定儲蓄和明智花費。

要作稱職的父母就從生活開始做起,以身教來教導兒女如何做人!



默想:

我希望孩子在我身上看到的行為是什麼?

祈禱:

賜下真理的天父,求祢幫助我們,以生命影響兒女的生命。靠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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