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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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4月 1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自由與奴役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8章31~47節》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教導,就真的是我的門徒了;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自由。」(約翰福音8章31~32節)

猶太人曾在埃及地為奴,當他們出埃及建立起國家後,更深刻認為自由是不可侵犯的。他們認為除了上帝作他們的王之外,絕不可臣服任何世上的統治者或神明。在同胞關係中,律法也清楚記載,若同胞漸漸窮乏,也不可叫他像奴僕般服事以至賣身,可見他們對自由的重視。主前587年猶大國被巴比倫帝國滅亡後,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雖然後來歸回猶大地,但基本上來說,直至耶穌時代的六百多年來,大多數時期都是被列強管轄,淪為次等屬民。這期間不乏一些領袖型人物興起,帶領猶太人革命,欲推翻統治者,但大都曇花一現。儘管在興起的戰火中犧牲甚鉅,但前仆後繼的愛國者仍屢敗屢戰。在耶穌所處時代,猶太人則是被羅馬帝國統轄。

當時猶太人形勢上雖為羅馬帝國的屬民,心卻懷著獨立自主的精神,一有機會,隨時都想揭竿而起。這也是我們在福音書中多次看到耶穌行了神蹟奇事後,群眾要強逼他作王的原因。當然,耶穌拒絕這種政治性的救贖。今天的經文記述耶穌談論自由和奴隸時,無疑地觸動了猶太人的敏感神經。自尊心的驅使讓他們否認曾經成為任何人的奴隸,或者說,他們仍堅持基本信念──自由是上主賦予的基本人權。

但耶穌所說的自由和奴隸是另一面向,祂鄭重地告訴他們,每個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耶穌所說的是罪的奴役,以致使人失去自由。罪有其糖衣毒藥般的特性,讓人受引誘,在短暫享受罪的果實後,人就受轄制主宰而無法自拔。一開始是做取悅自己的事;受轄制後就成為罪的奴隸。從初犯、習慣到根深蒂固,不知不覺中心思意念乃至行動都被主宰,沒有能力擺脫它的控制,無法脫離。不願意被奴役,卻已不由自主。既已喪失自我調控的能力,就成為罪的奴僕,不再是自由人,這正是耶穌所宣告的。

猶太人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在上帝家中享有兒子的身分,沒有人能把他們逐出上帝的家門。然而,被罪轄制的人猶如奴隸沒有地位。感謝上主,為我們預備救恩,只要我們願意相信耶穌,祂必賜給我們自由,破除一切束縛、鎖鏈,使我們不再被罪惡綑綁。



默想:

罪惡的致命吸引力在於先讓人短暫享受樂事,用罪中之樂圈住人,對人產生致命的吸引力而無法自拔,猶如毒品短暫之舒爽快感,卻轄制人一生。

祈禱:

親愛的主,祢是真理,所以帶給我們自由,脫離罪惡綑綁,為此向祢獻上感恩。請祢繼續時刻充滿我,保守我永不再成為罪的奴僕。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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