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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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4月 1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勇於見證恩典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9章13~34節》

我知道一件事:我從前失明,現在能看見了。(約翰福音9章25b節)

耶穌醫治盲人的眼睛,使其得著光明那一天,恰是安息日。在法利賽人眼中,耶穌明顯違犯安息日的律法規定,因盲人並無立即性的生命危險,不須急於安息日當天立即醫治。當法利賽人確認盲人的確得見光明的神蹟,對耶穌的身分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耶穌不守安息日的誡律,所以不可能是從上帝那裡來的;另有些人主張:「一個有罪的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因此爭論起來。於是他們盤問那人:「耶穌是怎樣的人?」那被醫治的人毫不猶豫地斷言:耶穌是個先知。因為驗證先知真偽就是以其所行的神蹟為憑證,他的眼睛因耶穌的醫治得見光明,當然確認耶穌是先知。

猶太人的領袖不相信他從前失明,現在看得見;把他的父母找來盤問,他的父母因為怕被趕出會堂,以兒子已經成年來閃避追問。於是他們再次盤問。那人毫無顧忌地為耶穌作見證,肯定耶穌不是罪人,是從上帝那裡來的,才能醫治其天生失明的眼睛,勇敢與法利賽人爭辯甚至教訓他們。而這導致他被趕出會堂,被剝奪在會堂內敬拜上帝及和同胞交誼來往的權利。

得見光明者的勇氣值得稱許。雖然他明知說出實話會被逐出會堂,仍然以自身生命體驗,力陳其信仰認知,面對法利賽人和領袖毫無畏懼,堅守立場。相較於法利賽人和猶太領袖,這人或因之前眼盲而無知於律法,如今蒙耶穌醫治,卻勇於見證自己領受的恩典,使他們無可辯駁。

律法有規正人與神關係的正向功能;但也因其規範功能,人若墨守成規不知變通,難免僵化失去彈性。偉大神蹟發生,理應所有人一起歡喜雀躍,而不在於爭辯,甚至入人之罪。滿滿領受並見證上帝恩典的人,竟落得被逐出會堂,令人唏噓。許多時候,我也融入許多弟兄姊妹生命的見證,在過程中,隨其苦難而落淚,因其蒙恩而滿心感謝。慈悲的上帝常常透過祂子民的苦難,向我們啟示祂奇妙的恩典作為,只要我們願意敞開心門,去除自以為是的理性思維,謙卑地仰望祂,在我們奔行天路時,必會聽見同信弟兄姊妹悅耳的頌讚聲,必然行過花香滿徑的恩典路。



默想:

說誠實話見證自己的蒙恩,卻被逐出上帝的會堂,既諷刺又令人扼腕。《教會法規》因年年修訂被詬病,但正面來看,卻也告訴我們,當規定不夠周全或窒礙難行時,修法有其必要性。

祈禱:

恩典滿滿的上主,感謝祢一路的同行,讓我隨時隨地都享有滿溢的恩惠。我願意時常見證祢的大恩,頌揚祢的大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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