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1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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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4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行走在光明中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8章12~20節》

耶穌又對大家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約翰福音8章12節)

早期我們出門在外,要到陌生的地方,身邊有一張精確的地圖是必要的;現今科技進步,可以透過地球上空的衛星導航,指引前方道路直達目的地;若是有一個當地嚮導帶路指引,必定更精確,不僅地理,甚至連人文歷史都甚詳盡。耶穌是真光,來到世上照亮全人類,導引人生路途。人心的黑暗面,無法靠教育避免或律法條文規範。人需要跟從世界的光──耶穌,才不會在黑暗中行走。見不得人的黑暗面會使我們的生活跌跌撞撞,生命損傷,到頭來受傷損害最嚴重的必是自己。

全球電子代工龍頭鴻海集團在2014年發現旗下負責採購的高層,集體向配合供應商索回扣,累計數十億元。舉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成為例,其年薪高達2000萬元,但檢方查出他光在台灣的帳戶,每年就有1億5000萬不法所得。位居高職又高薪,羨煞多少人!應可安穩富裕過生活,卻仍貪求不法所得,最後貪污所得被追回又身陷囹圄。這是人心黑暗面導致的惡果。

住棚節的第一天晚上,在聖殿婦女院會舉行「聖殿的光輝」儀式,即在婦女院築起樓台,讓人們觀賞。夜晚時分點燃廣場中的四個巨型蠟燭,燭火通宵達旦地閃耀在漆黑的黑夜,光明不已,猶如今日的燈會。約翰福音記述的這段經文,正是在住棚節期。耶穌用與這節期儀式有關的「光」,寓意明顯地公開宣告祂就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必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前段經文敘述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利用行淫的婦人要陷害耶穌,讓我們看到婦人的行為黑暗,而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則是心靈黑暗。耶穌的一席話語促使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羞愧離開,不再要定罪婦人、入罪於耶穌,不致使自己陷入罪中!而婦人也在耶穌的憐憫寬容下,被期許過正當的生活,人生的光明面有機會重新開始。

人若要除去生命的黑暗,就必須付出代價跟從耶穌。跟隨主、親近順服耶穌不是一條易路,因為生活方式需被調整、生命要被修剪。然而,當光照射黑暗,黑暗從沒有勝過光。當我們身心靈都順服主引導,就是行走在光明中,就能勝過黑暗,平安穩行人生的道路,並在將來進入永生榮耀裡。



默想:

基督是世界的光,有不證自明的特性,照出人內心黑暗面;跟隨主不在黑暗裡行走,一生的道路將光明燦爛。

祈禱:

親愛的主,祢是世界的光,我要跟從祢,一生行走在光明道路中,成為光明的子女,活出美好的典範,結出良善、公義與誠實的果子。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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