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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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4月 2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聽其言觀其行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10章31~42節》

如果是,你們縱使不信我,也應當相信我的工作,好使你們確實知道父親在我的生命裡,我也在父親的生命裡。(約翰福音10章38節)

耶穌說自己與父原為一,對猶太人來說是褻瀆侮辱上帝,僭奪了上帝獨一不可侵犯的地位。按照律法,群眾應該可以拿石頭打死耶穌。但耶穌以曾做許多善事來為自己辯護──祂行神蹟奇事醫治病人、趕逐污鬼、使人復活、為宴席變水為酒、給飢餓者得飽食……,在在都如上帝般施行慈愛。祂更進一步引用詩篇82篇說明:那些受到上帝差派,去擔任特別職務的審判官,必須停止不公平的審判;不可再偏袒邪惡的人!要維護窮苦人和孤兒的權利;要以公道待貧寒無告的人。上帝稱呼他們:「你們是神;你們都是至高者的兒子。」既然那些接受上帝信息,受差派的審判官被稱為神,那麼耶穌是天父所揀選並差遣到世上來的,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又有何不可呢?怎麼能以侮辱上帝來定罪呢?耶穌以獨特的論述來宣告祂是上帝的兒子;他是被父上帝揀選、差遣來到世界上的,因此祂所說的話、所做的工都有上帝的權柄,所以和上帝的生命是連結的、是合一的。雖然猶太人聽耶穌的善言、見耶穌之善行,卻仍不為所感,就是因為不信。

2014年,台灣社會連續爆發黑心食用油危機。不肖商人或以餿水油、飼料油、工業用油混充食用油,來欺瞞消費者。初期,頂新老闆魏應充還信誓旦旦說:「食品是良心事業,應該要童叟無欺才對得起消費者。」甚至召開記者會強調說:「魏家四兄弟的家風跟核心價值有三條:一、食品是老實人做的買賣;二、食品是良心事業;三、做的每項產品都可以雙手奉上給自己父母及孩子吃……商譽絕不容被挑戰!」然而,頂新集團油品連續出包,從以受害者自居,到被發現是始作俑者,言行不一的惡劣行徑終於露現,導致負責人身繫囹圄,台灣全國人民更抵制其商品及相關企業。

基督徒的信仰奠基於耶穌的言語、行為。我們強調要和上帝建立親密關係、要與上帝同行,世人亦是以此信仰標準來檢視我們。一些基督徒喜愛用聖經的用語、人名、地名做為其企業名號,誠信耕耘來榮耀主名。若是虛偽造假,就是辱沒耶穌之名。期盼基督徒在言語行為上作美好的見證,從業人員也以真誠實在的精神製造販售物品。



默想:

真實的信仰在日常生活中呈現,基督徒必須經得起檢視。

祈禱:

主啊!我相信祢的話語,也願意照祢的典範來學習。求祢引領我人生的旅程,在遵行祢旨意中,得祢賞賜通達的道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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