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每日新眼光》20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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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10月 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讓耶穌的生命顯明

參考經文:《 哥林多後書4章7~12節》

我們必朽的身體時常帶著耶穌的死,為要使耶穌的生命也同時顯明在我們的身上。(哥林多後書4章10節)

使徒保羅以「瓦器」來類比身為人類的自己,並以「屬靈寶貝」比喻來自上帝的聖靈大能。所謂的瓦器,是當時一種便宜的陶土製油燈。也就是說,若沒有屬靈寶貝,人就如一個易碎、便宜的陶器,沒什麼價值;但若有了內在的恩典,人就帶著上帝的能力,生命可以活出意義來!

元宵節時,帶孩子去遊街。因為晚到了,所以沒領到主辦單位送的小提燈。女兒看別人都有提燈籠,也很想要,無奈已被索取完了。還好走沒多久,遇到一家人有好幾個燈籠,小男孩聽到女兒想要,慷慨送她一個。拿到燈籠的女兒,興奮得不得了,拿著它不斷揮舞!「爸爸,但是它沒光呢!」她玩一下就發現,這個燈籠竟然不會發亮!我仔細一看,才知道這個彩繪小提燈裡少了燈泡,只是個紙糊的小提籃,在暗夜中一點也不受用。

人若沒有上帝屬靈的亮光,作為有限的受造者,我們都只像是不會發光的提燈,再怎麼漂亮,仍無法照亮黑暗。正因為成了基督徒、有了「屬靈寶貝」,我們的生命就不一樣了。這並非我們能驕傲自己有多麼耀眼的人生,而是我們領受了上帝來的能力,可以照亮別人的生命。那麼,有了「寶貝」的「瓦器」,是如何作用呢?經文給我們清楚的答案:在面對各樣困難、疑慮、仇敵時,仍不被打倒、不感絕望、沒有喪亡。基督徒的生命,不會因為領受聖靈的力量而一帆風順;反而在為主發光時,猶如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蠟燭,自己得忍受煎熬辛苦。

曾在印度宣教數十年的英國神學家紐畢真(Lesslie Newbigin,1909~1998),認為哥林多後書4章7~12節正是宣教最典型的定義,教會宣教的特質是:唯有參與了受苦,才能成為耶穌復活生命的承載者,也才能成為一種外展的、延續的力量,影響他人的生命。

基督徒的生命常面對在喜樂及痛苦間擺盪的張力:在面對困難及挑戰時堅持信仰,自身內在的軟弱與掙扎會達到某種難以忍受的境界,但同時又獲得那不可言喻的喜悅及平安,只因知道自己正在為主見證,讓周遭的人因此而得益。身為基督徒最大的恩典,正是為主而活。我們雖如瓦器,有著必朽的生命,且常遇重重困難,但我們若與主深深連結,使耶穌的生命在我們的身上顯明,那無疑是一生最美的祝福!



默想:

既然人的生命有限,那活著的價值何在?基督徒的生命意義與他人有何不同?

祈禱:

主啊,求祢將屬靈的寶貝賜與我,讓我平凡的生命與祢同活。也求主幫助,讓我即便在困難中,仍能彰顯祢的恩典。奉主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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