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哥林多前書10章23節~11章1節》 10:23 有人說:「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這話不錯。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24 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應該關心別人的利益。25 肉市場上所賣的,你們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26 因為聖經上說:「地上和其中的萬物都屬於主。」27 如果有不信主的人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那麼,只管吃桌上所擺的食物,不必為著良心的緣故猶豫。28 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說那些食物是祭過偶像的,你們就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不要吃這食物─29 我不是指你們自己的良心,而是指那個人的良心。也許有人要問:「那麼,為甚麼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所拘束呢?30 如果我存著感恩的心領受了食物,別人怎能批評我吃那祝謝了的食物呢?」31 那麼,你們無論做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32 你們無論對猶太人、希臘人,或是對上帝的教會,都不可以使人跌倒。33 你們要照我所做的去做;我是要使大家歡喜,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好處著想,而是關心大家的好處,為要使他們得救。11:1 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